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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城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红网时刻作者:李晓华 李智2017-11-07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7年11月1日至2月10日在市中心城市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刚接到“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张家界市城管部门迅速行动,于11月2日,张家界市城管支队联合市交警支队开展了城市运输货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当天下午3时许,联合整治组在距离张常高速入口500处即中石化加油站门口设临时检查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类来往货车进行突击性检查,通过开展长期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此次对各类货车的突击抽查,大多货车驾驶员都能做到了密闭运输、不超重超高按规定运输各类货物。当执法人员对来往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湘AC9132的运输货车涉嫌超重、超高及未密闭运输货物,随后联合整治组立即将车辆拦下进行例行检查,检查过程中,驾驶员拒不配合也不出示任何手续,用关上车门和迅速离开方式妨碍执法。

  目前,城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已对该车辆进行先行登记保存,针对驾驶员上述拒不配合行政执法的行为,联合整治组将依法进行传唤和进一步调查核实,并依法对此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罚。

  此次渣土车整治行动是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的重要内容之一,目的是改善城市环境,同时也邀请了各新闻媒体对整治前、中、后进行实时跟踪,倡导广大市民形成大家庭意识,实现支持、理解、配合此次“百日会战”整治行动,对妨碍执法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公开曝光,希望广大市民及驾驶员朋友理解和支持。

  城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二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可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